关键词:
传染病
人身自由
新冠肺炎
限缩
摘要:
2019年12月31日,中国报告湖北武汉一组肺炎病例,确认新型冠状(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新冠病毒传染性强、致病率高、传播途径多样,迅速在全球传播。为迅速阻断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我国采取了系列涉人身自由限缩的防控措施,比如,封锁、隔离、强制检疫等,这些防控措施并非没有限度可以任意扩张。涉人身自由限缩的防控措施与公民基本权利密切相关,如何准确把握涉人身自由限缩防控措施的限度并在传染病防控中全面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实现法治下的危机管理,是目前宪法与行政法亟需探究的现实问题,也是笔者研究撰写本论文的写作动机。本文将运用文献研究法、规范主义分析方法和比较研究法进行研究,首先,明确宪法视角下的人身自由权形成、权利内容、权利性质以及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限缩理论基础。其次,梳理我国在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限缩的有关规定,以新冠肺炎防控为例,分析我国在新冠肺炎防控中实施的封锁、隔离、强制检疫、紧急措施等涉人身自由限缩的防控措施,剖析上述措施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立法方面存在部分规定较为概括、法律体系存在冲突、紧急立法位阶不高的问题,执法方面存在部分涉人身自由限缩措施合法性、合理性存疑的问题,司法救济方面存在重强制轻救济,救济手段局限的问题。再次,借鉴美国、德国、日本在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限缩有关制度,分析隔离前劝告制度、司法令状制度、医疗建议前置制度借鉴意义。最后,以新冠肺炎防控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口,一方面明确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限缩需要遵循的法律原则,包括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平等原则等。另一方面,提出规制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限缩防控措施的若干建议。建议主要包括:一是完备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限缩防控措施的法律规定,细化实施主体、权利边界、法律责任等内容;二是健全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限缩防控措施的审查机制,完善人大立法审查机制、行政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司法审查机制;三是强化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限缩防控措施的过程控制,做好程序规制、行为规制、监督规制;四是探索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不当限制的救济机制,建立传染病防控中涉人身自由不当限制争议快速处理机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希望通过本文研究能对我国传染病防控中公民人身自由的保护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