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印、扫描资料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17 | 发布人: | 点击量:20875

1、馆藏普通书刊不接受全书复印、扫描。个别篇章复印、扫描超过全书三分之一时,要收取底本费(复印、扫描费的二分之一)。

2、对于保密级别较高的文件、资料不予以复印、扫描。

3、严禁恶意批量下载和复制馆藏电子资源和授权数据库。

4、复制品的使用和版权归属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5、复印、扫描服务收费,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收费标准如下:

复印A4 0.1元/张(单面) 0.2元/张(双面)

复印A3 0.2元/张(单面) 0.4元/张(双面)

扫描A4 0.5元/张